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中医院边坡支护建设项目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社会[2015]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中医院边坡支护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城关镇
项目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规模:边坡治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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