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80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2015年本寨乡、马厂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以镇发改投资【2014】87、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自治县兴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镇宁自治县2015年本寨乡、马厂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项目地点: 镇宁自治县本寨乡、马厂镇;
项目规模: 马厂镇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80套;本寨乡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80套;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
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以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 月07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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