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1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2014】3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电梯安装工程二次
项目地点: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么铺镇;
项目规模:四层四站医用电梯2台、货梯3台;载重1600Kg、速度1.5m/s;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采购电梯及所有配套设备及安装、后期维护保养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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