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改综【2015】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建设地点:金沙县新区阳灯社区;总建筑面积:66806.34平方米;工程概算:约19500万元。勘察工期:45日历天;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 9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 3月15日下午17:00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3月30日 10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iggzy.cn/)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分别缴纳,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4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人民医院 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兴中元大厦12楼C座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蒋云辉 联系 人:葛艳梅
电 话:13985886894 电 话:1598514690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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