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17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环翠新区绿化项目(一期)工程以镇发改投资〔20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环翠新区绿化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城关镇环翠新区;
项目规模:绿化面积约51269.756平方米;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招标内容:红旗路、环城西路、环翠北路和环翠中路道路两侧绿化带,红旗湖下游河流沿岸绿化带,会展中心预留地绿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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