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19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段)第一标段监理招标以安发改投资[2015]5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及其他方式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段)第一标段监理招标;
项目地点:安顺市开发区、镇宁县;
项目规模:(1)道路全长16.943公里;(2)项目估算总投资:301817万元;(3)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计划工期: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路基部分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K0+000—K6+400路基工程,共6.4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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