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 (2016) 4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场河村上寨(交懂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已由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5】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场河村上寨(交懂组);(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交懂组41户现有居民住房按照毛南族民居特色进行房屋立面改造;(3)计划工期:90天;(4)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及图纸答疑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03月28日至2016年04月0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之内,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电话:0854-8228143、8222509联系人:林达;须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及授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项目经理及授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04月05日至04月11日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
8.1须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及授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项目经理及授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2以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550081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人:李宗省
电话:15185451920电话:18008540516
电子邮件:2874943267@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8年12月31日
2016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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