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2镇发改投资[2016]87号、81号、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镇宁县马厂镇、扁担山乡、大山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镇宁自治县马厂镇、扁担山乡、大山镇;
项目规模: 马厂镇中心卫生院扩建门诊、辅助用房2000平方米;扁担山乡卫生院扩建门诊、辅助用房3250平方米;大山镇卫生院扩建门诊、辅助用房3000平方米。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0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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