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 3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运输设备)以黔发改环资{2014}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县成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运输设备);
项目地点:镇宁县城区及扁担山乡、募役乡、江龙镇、朵卜陇乡、马厂乡等5个乡镇中心区;
项目规模:配置2m3移动式垃圾转运箱172个;0.5吨可卸式小型垃圾收集车30辆,1吨可卸式垃圾收集车25辆,5吨可卸式垃圾运输车8辆,8吨可卸式垃圾运输车2辆,6吨吸污车1辆;项目服务范围为镇宁县城区、扁担山乡、募役乡、江龙镇、朵卜陇乡、马厂乡。
计划工期:/
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车辆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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