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箐河公园酒文化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箐河公园酒文化桥工程项目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6〕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金沙县。
2.2、基本情况:桥梁全长53.7m,桥面总宽15m【0.5m(栏杆)+3m(人行道)+8m(行车道)+3m(人行道)+0.5m(栏杆)】;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汽车荷载:城-A级;设计安全等级:二级。
2.3、总投资:约770万元。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范围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的企业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5月12日上午09:00时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7:00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6月2日10时00 分,地点为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贵州交通造价信息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分别缴纳,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5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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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金沙县内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办百里杜鹃路峰景丽都12幢6-1
邮 编: 邮 编: 551700
联 系 人: 晏主任 联 系 人: 殷茂
电 话: 13595776877 电 话: 1879806839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9年3月27日
日期:2016年 5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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