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已由安发改环资【2015】1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及关岭县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关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
项目地点: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项目规模:新建190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3座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7座地埋式(非压缩)转运站及其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6个月;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遗的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0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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