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坝县天龙镇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以黔发改社会〔2015〕6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坝县天龙镇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
项目规模:路面修整4000米、供电线路3000米、污水管道3000米、电信线路2000米、厕所一座,配套建设消防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路灯等;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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