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西秀区安宁大道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函(2015)1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安宁大道监理招标;
项目地点:安顺城区至宁谷镇;
项目规模:
(1)、安宁大道全长3131.463米,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宽度50米,设计车速60KM/h.
(2)、北四号路全场6695.716米,道路宽度50米,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KM/h.
(3)、火十三路全场2253.086米,道路宽度30米,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
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和工程保修阶段监理。
计划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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