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二次精装修设计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二次精装修设计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社会【201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二次精装修设计二次招标 ;
项目地点: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凤东路南面(新天地翠麓茗品小区对面、银城帝景小区后面);
项目规模:安顺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地下二层,地上十七层,总建筑面积27519m2,建筑高度68米。安顺市妇幼保健院综合保健楼,共四层。建筑面积3008.72m,建筑高度18.9米。建筑工程等级为一级。;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施图红线范围内完成项目的设计全程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含消防’,慨算及其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条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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