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党校建设项目以平发改字【2016】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党校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地点:平坝区安平街道办事处城南新村;
项目规模:择址新建规划占地面积70亩,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其中:行政综合楼1500平方米,教学楼2650平方米,报告大厅1000平方米,学员食堂800平方米,学员宿舍4000平方米,体育馆3000平方米,门卫值班及应急室50平方米,配电房20平方米。停车场4200平方米。
计划工期:施工期+保修期;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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