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白沙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农经[2016]5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安顺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白沙水库工程监理招标;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境内;
项目规模:水库正常蓄水位629m,总库容275万m3。水库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IV等,供水人数共1.39万人,年总供水量375.7万m3,灌溉面积1.97万亩。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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