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2016年乐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坝区2016年乐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
以平发改字(2015)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坝区2016年乐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平坝区乐平镇;
项目规模:塘约村至乐平新区长3.1公里、宽8米柏油硬化路面。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26日00时00分至2016年12月31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12月26日至 2016年12月31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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