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镇胜利村磨沟组集中建房工程EPC总承包

大龙镇胜利村磨沟组集中建房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龙镇胜利村磨沟组集中建房工程 已由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大开经投[2017]2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龙经济开发区胜利村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7143平方米(约10.7亩),建筑面积约5376平方米,采用集中建房方式,新建12栋新农村住房以及配套建设水、电、路、绿化、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总投资715.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3.7万元。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计施工及材料采购(EPC)。设计(可研、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本工程附属工程设计等)、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4计划工期:建设工期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格要求和施工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设计资格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资格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3.2.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 4 24 9:00时至2017 4 28 17:00时可以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16 9 30 分,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铜仁市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大龙经济开发区 地 址: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

邮 编: 邮 编:550003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李霞

电 话: 15117708958 电 话: 18932058005

传 真: 传 真:

胜利村EPC招标文件(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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