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州交招字(2017)2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寨县兴仁镇翻仰村至排佐村等四条通村水泥路工程 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的 黔发改投资[2016]10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丹寨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丹寨县排调镇、兴仁镇境内;建设规模: 全长约25.49公里 ;总投资: 约3020.98万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9:00时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申请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9:00时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购买下载。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9时3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寨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文飞 联 系 人:杨小波
电 话:0855-3611534 电 话:0855-8220288 8235687
传 真: 传 真:0855-8235687
2017年3月23 日
文件预览:
文件预览:
原创文章,作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qita/350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