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镇发改投资(2015)2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扁担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麻元村)设计招标;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扁担山镇麻元村;
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容有:道路建设工程、垃圾收集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农村房屋综合整治工程、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供水工程、电力及照明、通信等基础设施工程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设计周期:40日历天;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及拟建标准,完成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内部配套设施的设计,以及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完善该项目的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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