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2016年永宁镇城市棚户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发改【2017】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永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关岭自治县2016年永宁镇城市棚户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
项目地点:关岭自治县;
项目规模:主体整治棚户区200户,整治面积30600平方米。其中配套改建沥青道路2454.2米,切块面积4209.9平方米;排水工程2454.2米,给水工程1717.4米;强弱电工程1717.4米,照明167套;绿化面积14023平方米。;
勘察周期:20 日历天;
招标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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