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麻元村)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7)16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麻元村)施工一标段(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5)2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麻元村)施工一标段(二次) ;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扁担山镇麻元村 ;
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容有:道路边坡支护工程、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水库景观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2017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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