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翠街道办事处)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7)18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翠街道办事处)施工(三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6)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翠街道办事处)施工(三标段) ;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 ;
项目规模:高荡旅游区约576公顷(含环翠街道高荡村、和睦村、果寨村、锦屏村,丁旗街道富强村);高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等 ;
计划工期:2个月;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2017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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