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2015年汽修厂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Y-ZB-17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2015年汽修厂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大开经投〔2017〕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大龙经济开发区大屯村(汽修厂)。
2.2建设规模:建设包含绿化景观、场地硬化、道路、给排水管沟、室外给排水系统及室外电气、路灯安装、边坡防护、配套用房等工程,其中配套用房建筑面积825.8平方米,绿化种植14605平方米,电气管网1980米,路灯66盏,给排水管网2787米,化粪池一座,硬化铺装14795平方米,道路7565平方米,挡土墙2200立方米及抗滑桩二次设计。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895.89万元。
2.4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及材料采购EPC总承包。
2.5建设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各成员单位均为独立法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17 年11月27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报名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面交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姚沅清
电 话:0856-332272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铜仁市共青路骏逸江山A栋15楼
贵阳观山湖区腾翔.万德国际一期A栋
联系人:陈立华
电 话:13765626007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9 年4 月15 日
11.20版EPC招标文件—-大龙2015年汽修厂(终稿).pdf
原创文章,作者: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qita/344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