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2016年石门坎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普定县2016年石门坎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7)3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2016年石门坎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普发改投资(2016)2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普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普定县2016年石门坎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地点:普定县

项目规模:2016年安排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43户(其中货币安置205户,实物安置138户)。小区外沥青道路长500米,宽30米,小区内道路长度1050米,宽24米。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电力电缆各3100米,照明灯82盏,行道树272棵;停车位100个,亮化工程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及拟建标准,完成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内部配套设施的设计,以及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完善该项目的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排水)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270000分至20171103

招标公告.pdf

设计招标文件(1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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