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革东镇八郎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革东镇八郎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剑招标办备案[2017]23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革东镇八郎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投资【2017】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剑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革东镇八郎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剑河县革东镇八郎村
建设规模:一般传统民居维护、非传统民居改造、民居改厕、原小学改造、村委会改造、民宿改造、畜牧小区、道路、新建公厕、生态停车场、环保设施、给水、雨水工程、污水管网、入村广场、新建踩鼓场、原有景观长廊改造提升、碾坊遗址修复、古井景观恢复提升、古树保护、村寨庭院景观提升等。
工期:6个月,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投资额:1879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含景观工程),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2家组成。
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1日9:00至2017年11月4日 23:30(不少于5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31日 9:00至2017年11月4日 23:30(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交易中心信息费1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剑河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剑河县革东镇团结路7号 地 址:凯里市市府路12号(凯里市五月花酒店院内)   
联 系 人:姜华 联 系 人:罗在沙
电 话:13885541916   电 话:0855-8516677
传 真:0855-8516677
              
2017年10月31日

文件预览:

八郎场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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