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7)75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7]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 ;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江龙镇 ;
项目规模:建设镇宁自治县2017年江龙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分货币安置,部分实物安置棚户区:改造棚户区328户,(其中货币安置228户,实物安置100户),改造面积72160平方米。新建道路全长2275.091米,道路宽度14米。道路二侧结合规划布置相应的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其中给水管道2310米,排水管道4710米,电力及综合通信管道4880米,煤气管道约2300米,绿化行道树740棵,路灯152盏 ;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内容: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17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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