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7)73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鸡场坡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普发改投资【2013】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鸡场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普定县鸡场坡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
项目地点:安顺市普定县 ;
项目规模:宽24米的中心大道2160米,宽18米的主干道940米,问题广场10000平方米,农贸市场15000平方米,景观河680米,新农村一体化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路灯、绿化等)。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内容:宽24米的中心大道2160米,宽18米的主干道940米,问题广场10000平方米,农贸市场15000平方米,景观河680米,新农村一体化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路灯、绿化等)。详见普定县鸡场坡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其他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及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18年01月< 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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