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8)5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化处镇(整镇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府办函【2017】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普定县化处镇(整镇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招标 ;
项目地点:化处镇保留发展的水母村、朵贝村、水井村、化新村、张家村、长峰村、水苑村、硐口村、田坝村、播改村、焦家村、腊柳村、沙包村、白果村、陶家村、戛卧村、化处村、播仁村等18个行政村 ;
项目规模:化处镇保留发展的水母村、朵贝村、水井村、化新村、张家村、长峰村、水苑村、硐口村、田坝村、播改村、焦家村、腊柳村、沙包村、白果村、陶家村、戛卧村、化处村、播仁村等18个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包括97个农村居民点(30户以上)精品型6个,提升型21个,普及型70个。 ;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招标内容:化处镇保留发展的水母村、朵贝村、水井村、化新村、张家村、长峰村、水苑村、硐口村、田坝村、播改村、焦家村、腊柳村、沙包村、白果村、陶家村、戛卧村、化处村、播仁村等18个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包括97个农村居民点(30户以上)精品型6个,提升型21个,普及型70个。 按照《贵州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参照《普定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6-2030)》确定的村庄整治分类,以落实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项目配建为核心,以农房建设管理、用地边界和风貌控制为重点,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按行政村分别编制村庄规划。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 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8日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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