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城北新区鼓楼路东段(中心大道至新法院)道路工程

榕江县城北新区鼓楼路东段(中心大道至新法院)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建招【2018】第4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城北新区鼓楼路东段(中心大道至新法院)道路工程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榕发改复【2018】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道路总长1111.73m (本标段道路总长605.989 m) ,路幅宽度为18m,车行道11m,人行道每边为3.5m,路线呈东西走向,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涉及道路、排水、路灯等建设。

2.2总投资约:786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为1350万元。

2.3建设地点:榕江县城北新区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 319日至2018323日,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8143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榕江县城北新区商贸西路安置房二楼

联 系 人:龙建广

电 话:1512140240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凯里市水木花园15栋四单元602室

联 系 人:刘黎

电 话:18685566163

20183 16

文件预览:

招标正文.doc

工程量清单封面.pdf

榕江县城北新区鼓楼路东段(中心大道至新法院)道路工程招标文件.xml

主要材料.pdf

主要工程量.pdf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pdf

工程量清单.pdf

招标正文.pdf

[TD52263220180313006YSG001]榕江县城北新区鼓楼路东段(中心大道至新法院)道路工程.QDN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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