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8)64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西秀区头铺麒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函〔2017〕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头铺麒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头铺麒麟村 ;
项目规模:新建安置房九栋及商业服务用房、商务写字楼,含地下停车场、小区绿化和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总用地面积4251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248.2平方米 ;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与范围::新建安置房九栋及商业服务用房、商务写字楼,含地下停车场、小区绿化和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总用地面积4251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248.2平方米 招标方案: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31日00时00分至2018年06月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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