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电工程(广顺镇、长寨街道办、代化镇安置点)

长顺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电工程(广顺镇、长寨街道办、代化镇安置点)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8)0824号-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顺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电工程(广顺镇、长寨街道办、代化镇安置点)(项目名称)由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发【2017】69号、70号、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长顺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长顺县境内(广顺、长寨、代化)

2.工程规模:广顺镇安置点新建移民安置房1382套,总建筑面积:94943.62平方米;长寨街道办安置点新建移民安置房596套,总建筑面积39739.80平方米;代化镇安置点新建移民安置房144套,总建筑面积11076.14平方米。以上三个安置点的配电工程(含设计及施工)

3.项目投资:43855.61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预定工期(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黔南公易建电(2018)0824号-1

长顺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电工程(广顺镇、长寨街道办、代化镇安置点)

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安装(含施工、安装、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等全部相关内容。

60

1480.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四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③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牵头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四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③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应为牵头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四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四、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2018-05-112018-05-17,每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2.投标地点: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进行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05-112018-05-17(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0023:59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

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5-31 10: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农机校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建设厅网发布。

八、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8.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并按系统提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在建安施工阶段阶段如遇拆除及民阻,投标人自行协调解决。 8.3签订合同前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部分的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的所有相关证件交由招标人处保管至竣工后退还,且必须与实际到现场的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一致;若有人员的变更,必须需经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与实际到场不符合的,视为非法转包,招标人将停止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4自行协调当地供电部门取得供电方案的批复、设计审查及验收投产。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省长顺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顺县长寨镇长征大道

地 址:

贵阳市瑞金北路1号13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黄德海

联 系 人:

陈金刚

电 话:

13618541125

电 话:

1528559966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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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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