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镇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与办公用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8)53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与办公用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与办公用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城关镇环翠新区干河村 ;
项目规模:业务用房2180平方米室内装饰装修,沥青混凝土路面4500平方米,室外雨污水管道100米,挡土墙4200立方米,值班室90平方米,围墙420米,活动板房120平方米,刑事技术用房环境绿化,以及其他室外附属工程 ;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7日00时00分至2018年05月14
原创文章,作者: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qita/338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