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8)59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3]19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绿化工程 ;
项目地点:镇宁县城关镇环翠新区 ;
项目规模:绿化部分、室外铺装、路面硬化,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招标内容:项目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绿化工程; 项目地点:镇宁县城关镇环翠新区; 项目规模:绿化部分、室外铺装、路面硬化,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6日00时00分至2018年05月23<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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