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一县一业”精品水果建设项目(蜂糖李商品化处理及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一县一业”精品水果建设项目(蜂糖李商品化处理及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8)75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一县一业”精品水果建设项目(蜂糖李商品化处理及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7-520423-01-03-43019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恒丰源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一县一业”精品水果建设项目(蜂糖李商品化处理及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二次)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六马镇

项目规模:一期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蜂糖李商品化处理车间5000 ㎡,1000 ㎡/栋;新建气调保鲜库2000 ㎡,200 ㎡/间;新建卫生间120 ㎡;新建垃圾转运池20 ㎡。总投资额:3241.46万元(其中建安费1162.86万元,设备费用2078.6万元,一期工程费用为417.6万元)。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一期工程的设计(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编制概算及后续技术服务)、工程勘察、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7)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

招标公告.PDF

镇宁自治县“一县一业”精品水果建设项目(蜂糖李商品化处理及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二次)发.pdf

拦标价二次.PDF

无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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