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夹石特大桥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仁市夹石特大桥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工﹝2018﹞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该项目为德江县桶井极贫乡脱贫攻坚项目,现对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沿河县;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德江县桶井乡金盆村至夹石镇处,跨越乌江至沿河县夹石镇,新建桥梁全长429米,引道工程全长662.67米。桥梁两岸通过引道分别与县道X6B4线和省道S303线连接。
桥梁采用钢筋混凝土箱型拱桥方案,上部结构采用5×25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1×230米钢筋混凝土箱型拱+2×25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拱座,两岸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引桥采用双柱式桥墩,桩基础。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机构,设计速度V=40Km/h,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梁宽度为净7米(行车道)+2×1.75米(侧向宽度)+2×2米(人行道及栏杆),全宽14.5米,引道路基宽度12米,通航等级为Ⅲ级。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1656.8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9077.12万元。
2.3、招标范围: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覆盖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期间及交竣工阶段的全部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工作内容。
包括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项目立项编制文件、可行性研究编制文件中相关的造价条款;审核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铜仁市夹石特大桥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服务时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至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移交全部
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条件: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建设工程审计经验,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负责编制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的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8年 09 月17日9时00分至2018年 09 月 21 日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12 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市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铜仁市交通信息网上发布。
7、其他
7.1首次进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具体事宜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准。
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铜仁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铜仁市交通运输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局不予受理。
8.2.4铜仁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6-520621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铜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铜仁市东太大道459号
邮政编码:5543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56-520615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紫林庵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商务楼1709
邮 编:550003
联 系 人:范美方、王龙
电 话:0851-88579825、010-64997351
传 真:010-64997367
2018年9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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