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公安局汤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
EPC 总承包(二次)
招标编号:SCYX-2019-0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阡县公安局汤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EPC 总承包,已由石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复【2019】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阡县公安局,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总承包等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2 项目地址:石阡县城规划区所在地(大关社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474.3㎡,建设内容包括汤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含刑侦中队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2.4 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5 项目总投资:约1389.6万元。
2.6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 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10月31日下午 16 时 3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www.jyzx.trs.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阡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发布。
7. 投标人因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为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阡县公安局
地 址:石阡县佛顶山大道北段175号
联系人:宋德洲
电话:1398585556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花果园国际中心3号楼A座3209号
联系人:万波
电话 :18786140346
电子邮件:1422164537@qq.com
2019年10月24日
原创文章,作者: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qita/3267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