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二期项目(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信访接待综合楼等附属工程以及办公用品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告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二期项目(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信访接待综合楼等附属工程以及办公用品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二期项目(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信访接待综合楼等附属工程以及办公用品配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名称)已由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从发改投资【2021】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预算内资金,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置换及办案追脏返还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二期项目(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信访接待综合楼等附属工程以及办公用品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从江县洛香镇。

2.3 建设总规模:建设用地为9151.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由3537平方米调整为10378.42平方米,建设内容由原来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增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3040.5平方米、信访接待综合楼3040.5平方米、停车场面积640.42平方米、污水沟162.76米、给水183.21米、消防管道145.62、道路及场地铺装3225.91平方米、垃圾收集池50平方米、门卫室50平方米,以及配电和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4 项目总投资:二期项目总投资2214万元;

2.5 建设工期:24个月(7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按招标人要求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钻探、取样、试验、测试、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市政设计、管网设计、绿化设计、工程概算书编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资料,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房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工程质量标准:勘察必须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必须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专业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3.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5 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30 日 00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87.1.65:8000/qdnhy)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费用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7月 15 日 09 时 1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dntf格式)上传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停止接收电子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 《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 、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等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关后果。

5.5投标人应及时登录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习“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并提前做好有关配备安装调试工作,技术部电话0855-868565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兢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从江县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大厦7层1号

联 系人:石秀昌联 系人:潘青娥

电 话:13765587818 电 话:0855-8609998

文件预览:

[qdnjsgc2022062303001001]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二期项目(装修、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信访接待综合楼等附属工程以及办公用品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QDN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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