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岑巩县思旸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 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岑巩县思旸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岑发改建设【2022】7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岑巩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341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思旸镇龙江村、新安村。 | |||||||||||||||
2.2 建设规模:建设无动力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189套,其中一户一套121套、二户一套55套、三户一套12套、四户一套1套;三格厌氧池51套;污水收集盆150个;散装调节池40套;散装隔油器40套;分散收集管2896米(含pvc110管1348米、pvc75管928.8米、pvc50管619.2米);生态沟200米;界桩17块、交通警示牌7块、饮用水源地宣传牌9块、界标3块、饮用水源地简介碑1座、简介牌1块;隔离网5200平方米 。 | |||||||||||||||
2.3 合同估算价:4220289.88元。 | |||||||||||||||
2.4 计划工期:30天 。 | |||||||||||||||
2.5 标段划分:岑巩县思旸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07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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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6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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