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赤水河流域清池镇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产业【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沙县清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清池镇境内。
2.2建设内容规模:(1)点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新建清池镇污水处理厂1座(包含相应配套设施),处理规模3000m³/d。(2)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城镇面源污染治理:花甲田水库整治、黑龙潭整治;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等。(3)内源污染治理工程:清淤2250m³、河道护岸整治1.5Km。
2.3项目投资:总投资为9369.00万元。
2.4 计划工期:约7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6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相关CA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下载招标文件。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5日10 时 00 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站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0 时2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采取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注意事项
8.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8.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缴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8.2.1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3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8.3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须符合以下规定:
8.3.1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8.3.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8.4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8.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8.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7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
8.8“标信通”APP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金沙县清池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盛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金沙县清池镇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1-5栋1-21-24 |
联系人: |
胡帅 |
联系人: |
赵工 |
电话: |
17785178666 |
电话: |
15808570879 |
文件预览:
金沙县赤水河流域清池镇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EPC).pdf
项目所在地地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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