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已由 贵州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笺办〔2021〕办308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以下简称“安盘项目”)和相关配套工程(以下简称“配套工程”),共同作为一个PPP项目实施。2.1.1 安盘项目安盘项目是沪瑞综合运输大通道公路主干线,属于国家高速公路项目。作为既有沪昆高速公路的扩容线,其实施首先缓解了沪瑞通道未来交通压力,提升沪瑞通道综合运输能力;其次加密了贵州西部地区高速公路网,衔接安顺、六盘水等城市节点,构建贵州西部城镇发展轴线;将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和沿线城镇紧密串联,带动旅游资源深度开发和沿线乡镇脱贫致富。路线起于安顺市西北普安高速与安顺西绕城高速交叉处,顺接规划的沪昆高速扩容贵阳至安顺段,利用现有道路走廊设高架桥穿越普定县城规划区,后向西与纳晴高速共线,至北盘江北岸与纳晴高速分离,随后沿北盘江北岸向西布设新线,与规划的玉普高速交叉后折向西南,跨越北盘江,经花嘎乡,跨越乌都河,进入八大山画廊景区,沿景区规划预留的高速公路走廊布设至淤泥乡北侧,与规划的玉普高速分离(淤泥枢纽按枢纽设计,近期落地接淤泥乡,预留玉普高速顺接条件),随后向西跨越淤泥河,经盘北经济开发区东南侧,至盘州机场经济区北侧与水盘高速交叉,继续向西布线到达盘关镇,跨越盘关镇区,随后往东南布线终于岩峰洞隧道黔滇界,与云南省规划的沾益至盘州高速顺接。安盘项目推荐路线全长约130.8km,全部新建,其中安顺段长约36.5km,六盘水段长约94.3km。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33.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桥梁92座,总长40581米。其中特大桥8座,共长10704米;大桥78座,共长29401米;中小桥6座,长476米。全线共设隧道35座,总长36078米,其中特长隧道1座,长742米(终点处岩峰洞隧道不含云南境内长度);长隧道15座,长24926米;中隧道10座,长6642米;短隧道9座,长3768米,桥隧占路线总长的58.6%。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13处、分离式立交2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9处(含淤泥收费站);全线连接线共有6条,总长38.9公里。估算总投资约323.11亿元。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期4年。初步设计已开展。2.1.2 配套工程配套工程包括多个子工程,均为普通公路(优先解决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平均单公里造价约1000万元/公里。配套工程建设总规模根据项目协同资金和政府方给予的配套工程补助资金按照各子工程批复估算总投资确定,最终实施的子工程由招标人根据建设计划在配套工程附表中确定,里程、建设标准、投资额等指标以年度建设计划明确为准。项目协同资金额度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全生命周期整体收益情况自行填报,金额不小于32亿元。政府方给予的配套工程补助资金为实施的配套工程总规模的20%。配套工程与安盘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具体根据政府方建设计划实施,建设期3年。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1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2020年末总资产不小于8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1.3最近连续三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1.4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20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3亿元;2020年末信贷能力(指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银行授信中贷款额度总额及银行贷款意向书中银行承诺的贷款额的合计金额)不小于204亿元; 3.1.5未被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3.1款的第3.1.1、3.1.3、3.1.5、3.1.6项的要求; 3.2.2联合体总体财务指标(以联合体各成员相应财务指标和认缴出资比例加权合计金额为准,如联合体成员之间存在母子公司控股关系,则子公司认缴出资归属于母公司后按母公司数据计算)满足3.1款的第(3.1.2)、(3.1.4)项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成员的净资产应大于其认缴出资额度; 3.2.3联合体各成员认缴出资额度应大于0。 3.2.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内部认缴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3.1款的第3.1.1、3.1.3、3.1.5、3.1.6项的要求;3.2.2联合体总体财务指标(以联合体各成员相应财务指标和认缴出资比例加权合计金额为准,如联合体成员之间存在母子公司控股关系,则子公司认缴出资归属于母公司后按母公司数据计算)满足3.1款的第3.1.2、3.1.4项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成员的净资产应大于其认缴出资额度;3.2.3联合体各成员认缴出资额度应大于0。3.2.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内部认缴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11-04 00:00至2021-11-09 23:59,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29 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交易中心地址)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 | 地址: | 贵州省南明区石岭街9号金豪大厦24层E座 | ||
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人: | 邓先生 | ||
电话: | 18984025068 | 电话: | 15120285181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1年11月03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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