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试验检测机构招标标段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试验检测机构招标已由 中共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委员会以《中共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委员会(第十二期)》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质量监督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试验检测机构招标;2.1.2项目地点:贵州省;2.1.3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交通工程 ;2.1.4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额:质量监督专项资金;2.1.5服务期:服务周期预计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过程中相关合同服务期将根据国家、省、厅的强制性政策进行调整。2.1.6服务期回避原则:服务单位在承接检测任务时,若与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或中心试验室等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2招标范围:2.2.1主要招标内容:服务单位受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委托,承担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质量监督抽检、内业资料审查、工程建设质量举报调查等相关检测、检查服务工作。质量监督抽检包括工程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质量抽检,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过程工艺控制质量抽检。2.2.2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 3 个标段进行投标,且能中 3 个标段。标段一: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和桥隧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的机构 10 家。标段二:具有水运工程(材料或结构)乙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的机构 3 家。标段三: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的机构 4 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为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企业资质条件 1)标段一: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资质及桥隧专项资质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2)标段二:具有水运工程(材料或结构)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标段三: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标段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单位在册职工,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必须在投标人单位,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8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 2)标段二: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单位在册职工,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必须在投标人单位,从事水运工程试验检测8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水运公路检测项目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 3)标段三: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单位在册职工,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或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必须在投标人单位,从事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试验检测8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 3.1.4具有下列信用评价条件 1)标段一: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以上的单位。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应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规定,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3)投标单位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投标人可在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评价) 2)标段二: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以上的单位。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建设〔2017〕6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黔交质〔2015〕1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凡在贵州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3)投标单位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投标人可在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评价) 3)标段三: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以上的单位。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应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规定,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3)投标单位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3.1.5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新成立公司(2020年3月1日之后成立)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过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8)投标人在贵州省建设市场发生过重大违约问题; 9)投标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以下;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12-01 00:00至2021-12-06 23:59,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28 13: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交易中心地址)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1号 | 地址: | 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85-2裙楼二楼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吴天潇、李工 | ||
电话: | 13984029475 | 电话: | 13407174051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2088929@qq.com |
2021年11月30日
文件预览: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试验检测机构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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