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黎平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期)一标段(二次招标)已由 黎平县发改局以 关于黎平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黎发改审批(2021)1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69712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黎平县城。 | |||||||||||||||
2.2 建设规模:DN600钢筋砼(Ⅱ级)管安装4185米;DN800钢筋砼(Ⅱ级)管安装2791米;DN1000钢筋砼(Ⅱ级)管安装1213米;DN1200钢筋砼(Ⅱ级)管安装1541米;DN1400钢筋砼(Ⅱ级)管安装1593米;D1250圆形雨水检查井砌筑40座;D1500圆形雨水检查井砌筑55座;800×500mm雨水连接暗井砌筑55座; 1000×500mm雨水连接暗井砌筑60座; 1200×500mm雨水连接暗井砌筑20座; 1400×500mm雨水连接暗井砌筑20座;DN200 HDPE双壁波纹管安装2080米,雨水口设置260座 。 | |||||||||||||||
2.3 合同估算价:16803142.13元。 | |||||||||||||||
2.4 计划工期:180天 。 | |||||||||||||||
2.5 标段划分:黎平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期)一标段(二次招标)。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3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8月28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3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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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2日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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