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已由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剑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剑发改投资 ﹝2021﹞132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20283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剑河县城。
2.2 建设规模:铺设DN300 HDPE双壁波纹管3270米、DN400 HDPE双壁波纹管948米、DN500 HDPE双壁波纹管886米、DN600 HDPE双壁波纹管980米、DN800 HDPE钢带螺旋波纹管1055米、DN1000 HDPE钢带螺旋波纹管1163米、DN1200 HDPE钢带螺旋波纹管532米、DN1200 HDPE钢带螺旋波纹管532米、DN1400 HDPE钢带螺旋波纹管450米,砌筑混凝土排水检查井223座、雨水口220座,新建及修缮截洪沟1910m、雨水口800座、河岸挡墙2处、雨水沟1473m等 。
2.3 合同估算价:27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天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勘察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专业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勘察类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9日 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29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河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凯里市苗侗风情园游方北路1号2单元
联系人:杨洋 联系人:雷远书
电话:18085502962 电话:0855-822435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11月08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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