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锦屏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 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锦屏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立项的批复锦发改审批【2023】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非政府投资:17500000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其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各乡镇。 | |||||||||||||||
2.2 建设规模: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 | |||||||||||||||
2.3 合同估算价:701337.5元。 | |||||||||||||||
2.4 计划工期:720天 。 | |||||||||||||||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 |||||||||||||||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包括: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工作内容包含包括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造价控制目标;审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支付的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设备、材料等价格;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 资格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1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3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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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0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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