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2021年秋季学期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澄清]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凡是采购清单中涉及的品牌或技术参数指向某品牌的均理解为“或相当于”该品牌,其品牌仅作为参考,没有强制要求。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2月9日13:30分,招标文件涉及的法定时间相应顺延。

文件预览:

采购清单(教育设施设备).zip

[遵5203902021120007CG001]新蒲新区2021年秋季学期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ZY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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