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国储林建设项目(二期)营造林工程[项目澄清]

原招标公告中“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中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正文中“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统一,现统一更正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它内容不变。

文件预览:

[遵5203812022010001SG001]赤水市国储林建设项目(二期)营造林工程.ZYCF

原创文章,作者: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biangeng/98330.html

Like (0)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revious 2022年2月10日
Next 2022年2月12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