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编号:01
经研究,对贵州省黎平县中潮长春防洪堤工程,因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原因
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时间不一致,现作如下澄清:
1、原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23日00:00至2022年4月28日00:00”改为“2022年4月23日00:00至4月30日00:00”
2、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14:30分”改为“2022年5月16日14:30分”;
3、原开标时间“2022年5月13日14:30分”改为“2022年5月16日14:30分”。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黎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文件预览:
[qdnjsgc2022042105001001]贵州省黎平县中潮长春防洪堤工程.QD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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