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磻溪、南明片区2025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投标人
经研究,对 剑河县磻溪、南明片区2025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2)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根据项目规模要求设置职称等级) .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 附职称证、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岗位证所署单位以 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 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

修改为:

(2)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 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

2、10.5增加 2、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特此通知!

招标人:剑河县南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7日

剑河县南明镇人民政府(贵州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7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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