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招标的“长顺县广顺镇核子村等村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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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招标公告第三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原文(招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
“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该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如需采用不见面开标,须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黔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执行相关操作(下载链接:https://ggzy.qiannan.gov.cn/xzzx_500203/202208/t20220803_75940689.html),在开标时间前致电黔南交易中心调试系统环境(联系电话:0854-8221316 8229920 8226602(技术支持)。各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3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执行相关操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如不选择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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